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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律师
双击自动滚屏发布者:医疗纠纷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5-23 阅读:1830次 【字体:

医疗事故律师
  
  随着数年来相关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提高和医疗侵权举证责任的特别规定,受害患方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基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涉及法律争议较大、医学知识信息较专业、相关鉴定较关键等特点,中国产生了一批专门从事医疗事故、医疗损害案件代理的执业律师。他们在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促进医疗维权法律渠道的畅通、减少当事人医疗维权过程中暴力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保持和改善医患关系、促进过错医疗机构改进医疗服务等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这批律师通过互联网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同时,也透过新兴的互联网等媒体传播着法律正义和法律知识。这些网站中,『医疗纠纷律师』网(www.yl148.com)。由中国十大律师名人、中国最早专项代理患方维权、成功提议提高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律师创办。
  
  这些律师数年来一直走在全国医疗维权理论和业务实践的前列。办理的案件和发表的文章、代理词成为司法考量的重要依据,深深影响着受害患方维权的态度和理念。为坚定医疗维权信念、树立医疗司法理念和威信发挥着难能可贵的作用。
  
  除了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充分重视并采纳这些律师的意见外,数年来该批医疗事故律师取得的诸如“全国首例司法鉴定对抗案”、“总理批示法律援助案”等等成功案例为众多受害者在维权的茫途上点亮了前进的阳光。
  
  其中,成功案例“毛红、葛登娣诉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遴选认可,被编为“民事[2007]013号案例”,指导全国的医疗纠纷办案:“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可以作为裁判理由或者法庭辩论理由引用”。该案还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案例指导》编辑委编辑,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案例指导·民事卷》等书全面刊发推行。
  
  这些律师透过网站坚持著名医疗律师与高级医学顾问高端联手、异地律师密切携手的办案模式,成功扭转了患方在医疗维权中信息弱势和资源劣势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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