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疗纠纷维权网      通用网址:www.yl148.com 手机:13455179580     1403357227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的关系
   患者拿到处方时应向医生问清4个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
   医疗纠纷中的过错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审判问题研究
   手术知情同意书不是免责通行证
   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什么是医疗纠纷协商
   劳动者拇指骨折 公司称违章操作拒绝赔...
   职工下班途中遇车祸身亡 所在公司拒按...
   超出时效的工伤申请也应受理
   口头请假回家遇车祸算工伤
   未签劳务协议作业中受伤 用人单位被判...
   雇工摔伤无钱医治被迫出院 瓜子厂老板...
   雇工被砸伤 发包方与包工头共担责任
   交通事故中共同侵权 连带赔偿后内部分...
   雇工垒墙砸伤 雇主承担主责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医疗纠纷律师-济南医疗纠纷律师-山东医疗纠纷律师- 误工费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误工费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双击自动滚屏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5-29 阅读:2132次 【字体:

误工费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误工费是指因医疗过错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3、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4、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受诉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算公式: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日收入×误工天数(无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日均工资×误工天数(无固定收入的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承办单位:山东医疗纠纷维权网     Copyright @ 2006-2010 www.yl148.com All Right Reserved
手机:13455179580   电话:0531-66818844    传真:0531-66818844     邮 编:250022     1403357227
本网站所刊资料,部分源于网络,转载请注明出处     技术支持:济南亿企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