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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缺乏对现场处置的基本知识 |
双击自动滚屏发布者:医疗纠纷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3-1-1 阅读:1614次 【字体:大 中 小】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定书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所制作的文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官司中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它能够证明事故发生时间、相对方是谁,还能够影响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多少法律责任。是面对目不忍睹的惨状和伤者的哭喊以及大量围观的群众,束手无策,惊慌失措,贻误抢救救伤员的时机,加剧了不应有的后果;不知保护原始现场,使词现场很快被破坏,给事故现场的勘察及正确处理造成困难,有些本来有理的情况也由于现场被破坏而无法说清;由于私心严重的缺乏法制观念,肇事后自己私了或逃逸,带来许多严重的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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